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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FEDEX寄日本要求
2016年07月01日
接香港FEDEX通知,即日起,所有寄往日本(Japan)的货物,需遵从如下寄运要求:
1、如收件方为公司,随货发票及运单必须详细申报收件方公司全称,不接受公司名称简写;
例如: ABCD Technology Co.,Ltd,  不可以简写为:ACBD CO
2、如收件方为私人,随货发票及运单必须详细申报收件人全名,即:姓氏+名字。